扎兰屯市乌兰夫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扎兰屯市乌兰夫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一、接收送交文物
1、文物送交人填写收据(含文物送交人姓名﹑身份证号码﹑送交日期﹑联系地址、电话、出土地等。
2、文物入库(文物入库登记、存入库房文物专柜)
二、文物入藏鉴定
1、鉴定并填写馆藏文物鉴定登记表(名称、时代、种类、出土地、送交人、金额、尺寸、重量、器型、完残程度等)
2、三人以上专家鉴定签字(注明该文物名称、时代、价值、鉴定人姓名、年、月、日),非入藏品通知文物送交人取回
三、首付文物奖金
1、工作人员借款(在部门借款登记表登记后,部门领导﹑主管领导﹑财务主管在借款单上签字)
2、给文物送交人附奖金;
3、补齐原始收据所有项目(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签字盖章);
4、编写征集票据(一式四联、送交人、经手人签字盖章、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博物馆印章)。
四、建立文物档案(电子档案、纸质档案)
1、建立文物编号,检索照片册(按总登记号排列,博物馆保管);
2、建立藏品档案;
3、建立文物检索卡片(博物馆保管)。
五、建立文物账簿(电子、纸质账簿)
1、账簿(博物馆保管);
2、总登记帐(博物馆保管);
3、分类账(博物馆保管);
六、文物正式入库
1、向保管部移交文物,实物及文物账簿和藏品档案;
2、保管部出具文物验收入库单;
七、报销文物征集费
1、财务办对博物馆征集票据(一式四联和保管部验收入库单)进行审核;
2、财务办审批征集票据和保管部验收入库单并签字;
3、博物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;
4、财务办报账。
八、文物征集费结算
扎兰屯市乌兰夫纪念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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